王翠在 《湖南社会科学》2010年第5期撰文认为,创新思维含义的把握应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创新思维是一种思维方式。创新思维本身具有创新的品质,发挥着创新的作用,是能够产生创新成果的思维;其次,创新思维是人类思维的一种高级形态,是人在一定的知识、经验和智力的基础上,为解决某一问题,对各种思维形式进行综合运用,力求突破旧有思维模式的局限,通过对知识等要素的选择和重组,以新的思考方式产生新设想并获得成功的思维方式。因此,任何进行创新的活动并在创新活动中产生出创新成果的思维,都属于创新思维。创新思维与一般的常规思维相比具有如下特征:(1)独特性。独特性是创新思维的基本特征和主要标志,在此过程中,思维的新颖度是衡量思维独特性的一项重要指标。在某种程度上,思维的新颖性是思维独特性的重要量度。(2)突破性。创新思维是一种突破性思维,标志着思维主体为了达到科研目的而有意识冲破旧有思维模式的束缚向着新的思维模式的转变。(3)综合性。创新思维绝不是对某一种思维形式的单独运用,而是表现为对多种思维形式的综合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