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反腐倡廉网
湖南省江永县把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来抓,严肃查处 “村官”贪污腐败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去年以来,全县共有6名“村官”因贪腐被查处。
近年来,该县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工作机制,并紧密结合农村实际,积极将监督范围向村组一级延伸。在监督主体上,着眼于防范。把村“两委”和村、组干部作为农村党内监督重点,强化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在监督制度上,注重于落实。严格执行农村党组织生活会制度、村级民主决策制度、村级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试点推进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在监督渠道上,致力于实效。通过选配村级纪检员、实行“村财乡代管”、规范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推进农村党务村务公开等切实有效途径,全方位拓宽监督渠道,确保农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阳光化”。
同时,该县加大对损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行为的惩治力度,深入治理在危房改造、退耕还林、扶贫救灾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方面的突出问题。根据农民群众的信访举报,结合全县重点开展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清查活动,针对当前一些“村官”们存在的利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农惠农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发放以及林木、鱼塘租赁等进行索贿受贿;虚报、套取、冒领、截留强农惠农资金;未按议事程序处理村级事务失职渎职;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违反财务规定等贪腐现象,严肃查办了一批反映强烈的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腐败村官”纷纷落马。2011年以来,该县6名“村官”因贪污、截留强农惠农资金被查处,涉及金额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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