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2月4日,刚刚走出监狱的许玉森(左一),右一为许玉森的母亲。
2月4日下午,福建省高院对22年前莆田的一起杀人案作出再审宣判,宣告当年终审被判死缓的4名被告人无罪。
4人均在监狱服刑二十余年,其中1人经多次减刑于2014年出狱。
当天傍晚,3位当事人在莆田监狱办完出狱手续后被接回家中。
对这些当事人和他们的家属来说,申诉多年之后,终于可以过一个团圆年。
刚刚走出监狱的许玉森与69岁的母亲相拥而泣,母亲拉着他始终不肯放松。
谈到蒙冤,许玉森说,肯定是痛苦的,是煎熬。别人是因为犯罪服刑,而自己清清白白却在服刑,所以是加倍的痛苦。
许玉森说,为了“还我清白”,为了家人——这个信念一直支撑着自己,再苦再累也要坚持下来。
被问到是否会要求追责时,许玉森说:“到今天这么久了,我宽恕了他们。但是我希望他们在人性上一定要忏悔,叫他们将心比心,看在他们也有父母、老婆、孩子的份上,我宽恕了他们。希望他们一定要反省,以后多做好事,多积德。”